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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津金罚决字〔2024〕73号
被处罚当事人
叶军(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荣道支行客户经理)
主要违法违规事实
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员工管理不到位、员工从事违法活动事项负有责任
行政处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
行政处罚决定
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
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
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
2024年5月20日